馬偕紀念醫院 協談中心
諮商費用收取標準
20160509第一次修訂
20180611第二次修訂
20190916第三次修訂
壹、主旨:
為提供本院員工、志工、一般民眾心理諮商服務,並善盡本院社會承諾關懷責任,擬定心理諮商費用收取標準,公告周知。
本收費標準得依環境變動進行調整,並於調整前一個月公告。
貳、收費標準:
執行心理諮商業務者為具備證照之諮商心理師,以及具備全職實習資格,由諮商心理師督導之下執行業務之實習心理師,心理諮商業務內容分為個人單人心理諮商,或是兩人以上之家族諮商。實習心理師不論類別,一律收取行政掛號費用;具證照之諮商心理師則依服務對象不同,收費也不同。收費標準如下表列:
1. 一般民眾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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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掛號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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諮商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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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繳費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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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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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習心理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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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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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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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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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
行政掛號費用包括掛號預約、場地、個案管理等,不屬於諮商費用。
※
實習心理師不論個別或家族 ,均只收行政掛號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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諮商心理師(單人60分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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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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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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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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諮商心理師(家族90分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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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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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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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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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馬偕院內員工(含退休人員)、志工、台灣神學院學生、神職人員本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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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繳費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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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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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含心理師、實習心理師執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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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每年度得享免費心理諮商6次,包括個別心理諮商或家族婚姻諮商需本人在場。
2.第7次開始,每次諮商費用減免500元,及個別諮商每次收費500元,家族婚姻諮商收費1000元。
3.實習心理師第7次開始,一律收取5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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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
上述人員本人接受心理諮商,由院方全額補助。
※
額度僅限上述人員本人進行心理諮商使用,不得挪用給其他家人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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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馬偕員工眷屬(直系親屬,父母、配偶、子女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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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掛號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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諮商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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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繳費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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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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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習心理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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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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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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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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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
實習心理師只收行政掛號費用。
※
本案僅限院內現任在職員工直系家屬使用。對象包含員工父母、配偶與子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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諮商心理師(單人60分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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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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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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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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諮商心理師(家族90分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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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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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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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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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、其他相關說明:
1.
一般民眾自行約診者,依一般民眾標準收費。
2.
由門診醫師轉診之一般民眾,第一次免收費,後續心理諮商則依照一邊民眾標準收費。
3.
住院病人住院期間,由病房護理長或護理人員轉介,一律免收費。
4.
本院在職員工、志工、台灣神學院學生、神職人員本人,得享每年度6次心理諮商免費,第7次後可享減免諮商費用500元。
5.
員眷補助僅限本院現任在職員工。
肆、預約掛號原則:
1.
請使用電話進行預約掛號,櫃檯人員會進行最快的安排。第一次來談當事人或是以結案後再開案之當事人,將盡快排入門診時間,櫃台僅能先預約一次,後續若需要持續心理諮商,會由心理師另行排入時段。心理師評估後,認為需要進行持續治療者,得由心理師排入時段,每療程最多可以預約6次;6次後若需要繼續諮商,會由心理師與當事人討論時程,每療程最多可預約6次。
2.
預約後若無故不到,或預約當日臨時取消,累計兩次之後心理師得取消後續預約時段,並且暫停接受當事人後續預約諮商一個月。
3.
本條例是為了提升協談中心助人的效能,讓更多需要的民眾可以獲得協助,以及避免佔用時段卻不出現的狀況,若造成大家的不便,請見諒。
4.
心理師新案門診時間會不定期公告修正。
※
本收費標準自即日期公告,2019.09.16開始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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