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偕紀念醫院院牧部協談中心 馬偕協談中心自1965年成立以來,秉持 馬偕 博士「寧願燒盡,不願鏽壞」的精神,在推動社區助人工作上不遺餘力,亦是目前國內極少數於醫院內設置協談輔導之機構。除堅持平價收費,並且對於中低收入者盡力協助外,期望能提供一般民眾得到心靈上的平安,以達到本院「身、心、靈」全人醫治的理念。
2010 年 第二梯次 招收實習諮商心理師簡章
本中心目前具證照之全職諮商心理師三名,工作經歷均超過五年以上。工作對象包括本院員工、義工、以及一般民眾,工作內容與一般學校機構略有不同,主要常見問題為家庭婚姻問題、兩性情感問題、精神疾病問題,以及一般情緒障礙之個案。歡迎對於全人醫療助人工作有興趣,願意挑戰自我學習成長者,加入我們的行列。
一、 工作項目:
1.個別諮商、小團體諮商等實務工作。
2.工作坊、研討會之籌辦、計劃與執行。
3.本中心平安線義工之實習督導與訓練。
4.社區心理衛生推廣工作。
5.一般諮商行政及臨時交辦事項。
二、名額:
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:兩名,台北院區一名,淡水院區一名。自2010年7月1日起,至2011年6月30日止,須能輪班台北、淡水兩院區,工作時間比照本院專職工作人員(本院員工每週六需上班,每週上班五天半),每週得回校上課一天。實習結束合格者,由本院出具實習證明,得參加諮商心理師高等考試。
如應徵者資格未達本中心需求,本中心得不足額錄取。
三、 資格:
1.各大專心理諮商研究所碩士班二年級以上學生,或國內外已取得心輔相關研究所碩士學位,符合諮商心理師高等考試資格,需進行全職實習者。已修學分中,需已經完成「家族治療」或「婚姻諮商」學分。
2.可認同基督教信仰,以全人關懷為助人意念者,基督徒尤佳。
3.具相關諮商輔導經驗、其他助人工作執照(如護理師、社工師等)、通過各機構義工訓練具及格證書,或曾處理精神疾病患者個案經驗者,優先錄取。
四、 權利與義務:
1.實習諮商心理師為無給職,且依本院規定,需繳交實習費用。
2.本中心得依實習諮商心理師之個人經歷,邀請擔任小團體、工作坊或義工訓練課程講師。
3.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實習期間得享本院實習人員相關福利。
五、 初審資料:送審資料請自行保留備份,不予退件。
1.研究所修習學分成績單正本一份。
2.畢業證書或在學學生證影本一份(正本於面試時攜帶備查)。
3. 簡歷、自傳與實習計畫一份,需附照片一張。務必註明有效聯絡電話、收信地址、電子信箱帳號等,如因資料不齊,導致延誤面試時間,責任由當事人自行承擔。
4.授課教師推薦函一份。
5.就讀學校實習規定一份。(已畢業者可免)
6.相關經驗證明影本。(無經驗者可免)
備註:依本院醫教部規定,僅能接受「在學實習模式」或「其他機構代訓模式」,因此錄取後需能由在學學校或原就職機構發出正式公文,才能接受全職實習申請。 如無法取得正式公文,醫教部將無法辦理實習報到以及結束實習時發與實習證明,將會影響您個人的權益。
六、 收件截止日期:2010年4月28日,請一律以掛號郵件寄件,28日當天下午五點截止收件,請自行預留文件傳遞時間。
七、 面試日期5月6日,放榜時間預計5月7日。初審通過者將會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。
來件請寄:104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92號9樓馬偕協談中心收
如有任何疑問,請直接至馬偕協談中心部落格留言版留言,
部落格:無名小站之「馬偕協談中心的秘密花園」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mmhcc,
MAIL:counselor@ms1.mmh.org.tw,或來電:02-2543-3535轉2010呂奕熹心理師洽詢。
「所有勞苦和背負重擔的人哪,到我這裡來吧!我將使你們得到安息。你們當負起我的軛,向我學,因為我心地柔和、謙卑。這樣,你們就將尋得靈魂的安息。要知道,我的軛是容易負的,我的擔子是輕省的。」
──馬太福音11章28-30節
2010年5月6日 星期四
2010年實習諮商心理師 第二梯次 招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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