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偕紀念醫院 院牧部 協談中心
2006年招收實習諮商員簡章
馬偕協談中心自1965年成立以來,秉持馬偕博士「寧願燒盡,不願鏽壞」的精神,在推動社區助人工作上不遺餘力,亦是目前國內極少數於醫院內設置協談輔導之機構。除堅持平價收費,並且對於中低收入者盡力協助外,期望能提供一般民眾得到心靈上的平安,以達到本院「身、心、靈」全人醫治的理念。
本中心目前具證照之諮商心理師兩名,工作經歷均超過五年以上。工作對象包括本院員工、義工、以及一般民眾,工作內容與一般學校機構略有不同,主要常見問題為家庭婚姻問題、兩性情感問題、精神疾病問題,以及一般情緒障礙之個案。歡迎對於全人醫療助人工作有興趣,願意挑戰自我學習成長者,加入我們的行列。
一、 工作項目:
1.個別諮商、小團體諮商等實務工作。
2.工作坊、研討會之籌辦、計劃與執行。
3.本中心平安線義工之實習督導與訓練。
4.社區心理衛生推廣工作。
5.一般諮商行政及臨時交辦事項。
二、 名額:
1.全職實習諮商員:兩名,自2006年7月1日起,至2007年6月30日止,工作時間比照本院專職工作人員,每週得回校上課一天。實習結束合格者,由本院出具實習證明,可參加諮商心理師高等考試。
2.兼職實習諮商員:兩名,工作時間每週6小時,配合學校課程學期制。兼職實習諮商員得輪值週四晚班者優先錄取。
3.如應徵者資格不符本中心需求,本中心得不足額錄取。
1.全職實習諮商員:兩名,自2006年7月1日起,至2007年6月30日止,工作時間比照本院專職工作人員,每週得回校上課一天。實習結束合格者,由本院出具實習證明,可參加諮商心理師高等考試。
2.兼職實習諮商員:兩名,工作時間每週6小時,配合學校課程學期制。兼職實習諮商員得輪值週四晚班者優先錄取。
3.如應徵者資格不符本中心需求,本中心得不足額錄取。
三、 資格:
1.全職:各大專心理諮商研究所碩士班二年級以上學生,或國內外已取得心輔相關研究所碩士學位,符合諮商心理師高等考試資格,需進行全職實習者。
2.兼職:各大專心理諮商研究所碩士班一年級以上學生者。
3.可認同基督教信仰,以全人關懷為助人意念者。
4.具相關諮商輔導經驗、其他助人工作執照(如護理師、社工師等)、通過各機構義工訓練具及格證書,或曾處理精神疾病患者個案經驗者,優先錄取。
2.兼職:各大專心理諮商研究所碩士班一年級以上學生者。
3.可認同基督教信仰,以全人關懷為助人意念者。
4.具相關諮商輔導經驗、其他助人工作執照(如護理師、社工師等)、通過各機構義工訓練具及格證書,或曾處理精神疾病患者個案經驗者,優先錄取。
四、 權利與義務:
1.專兼任實習諮商員均為無給職。
2.本中心得依實習諮商員之經歷,邀請擔任小團體、工作坊或義工訓練課程講師。
3.全職實習諮商員實習期間得享本院工作人員相關福利。
2.本中心得依實習諮商員之經歷,邀請擔任小團體、工作坊或義工訓練課程講師。
3.全職實習諮商員實習期間得享本院工作人員相關福利。
五、 初審資料:送審資料請自行保留備份,不予退件。
1.研究所修習學分成績單正本一份。
2.畢業證書或在學學生證影本一份(正本於面試時攜帶備查)。
3.簡歷、自傳與實習計畫一份,需附照片一張。務必註明有效聯絡電話、收信地址、e-mail帳號等,如因資料不齊,導致延誤面試時間,責任由當事人自行承擔。
4.授課教師推薦函一份。(國外畢業者可以相關工作之主管推薦函代替)
5.就讀學校實習規定一份。(已畢業者可免)
6.相關經驗證明影本。(無經驗者可免)
2.畢業證書或在學學生證影本一份(正本於面試時攜帶備查)。
3.簡歷、自傳與實習計畫一份,需附照片一張。務必註明有效聯絡電話、收信地址、e-mail帳號等,如因資料不齊,導致延誤面試時間,責任由當事人自行承擔。
4.授課教師推薦函一份。(國外畢業者可以相關工作之主管推薦函代替)
5.就讀學校實習規定一份。(已畢業者可免)
6.相關經驗證明影本。(無經驗者可免)
六、 收件截止日期:2006年4月30日,一律以掛號郵件寄件,郵戳為憑。
七、 面試日期預計五月第二週,放榜時間預計五月第三週,詳細時間待初審通過後通知。
來件請寄:104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92號9樓馬偕協談中心收
如有任何疑問,請直接至馬偕協談中心部落格留言版留言,
MAIL:counselor@ms1.mmh.org.tw,
或來電:02-2543-3535轉2010呂奕熹心理師洽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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